1名由北港搭乘客運班車到台中市的邱姓女子,因遺失票根而遭司機依規定要求補票,但邱女認為不合理,雙方各持己見互不退讓。結果介入處理的警員為了排解糾紛及不讓其他旅客等候,自己掏腰包付了220元車資,解決爭端;使在場民眾對警察形象改觀。


年約30歲的邱姓女子,24日中午由雲林北港搭客運班車到台中,在中港、黎明路口下車時,卻找不到票根,戴姓司機因公司規定,要求邱女必須補票才能下車;邱女則表示因為行李太多才忘了票根放在何處,而且如果沒有買票怎能上車,還有其他客運已經沒有回收票根的做法,因此認為補票並不合理,堅持不願再花錢補票,雙方都不退讓發生爭執。


戴姓司機無奈只好攔下經過的警員周文彬協助處理,戴姓司機表示,公司規定若乘客票根沒有繳回,司機將會被記大過處分,且無年終獎金可領,所以才堅守崗位要求補票。


由於雙方都不願退讓,車上其他乘客全部必須等候糾紛結束才能繼續行程,客運車停在交通繁忙的中港路慢車道上,也影響其他車輛行進;警員周文彬為了趕快排解爭執,考量其他乘客權益,並防止影響交通,見雙方沒有轉圜餘地,於是和司機商量後自掏腰包付了220元車資補票,才平息這場爭端。


雖然邱女仍然無法接受補票才能下車的不合理要求,但對警員自掏腰包的做法卻十分過意不去,不斷表示感謝,而在場的乘客也對警察冰冷執勤的形象完全改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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